能否继承两处宅基地
杭州刑事律师
2025-05-20
法律分析:
(1)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,但其上房屋可继承。继承两处宅基地上的房屋,可依“地随房走”取得对应宅基地使用权。
(2)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,房屋不能翻建、改建、扩建。房屋自然坍塌或丧失功能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
(3)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及宅基地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保留使用;若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需退还多余宅基地,或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
提醒:不同身份继承宅基地房屋面临不同规定和限制,建议咨询以明确自身情况对应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不可继承,地上房屋能继承。继承两处宅基地上房屋可依“地随房走”取得宅基地使用权。
2.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获宅基地使用权后,房屋不得翻建、改建、扩建,房屋自然坍塌或丧失功能后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为避免损失,可在房屋有使用价值时合理利用。
3.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及宅基地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依规保留使用;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要将多余宅基地退还集体,或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按要求处理,避免产生纠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,地上房屋可继承;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获宅基地使用权后房屋不能翻建等,房屋自然坍塌或失功能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;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“一户一宅”情况不同有不同处理方式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,其所有权不能被继承,但地上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。当继承两处宅基地上的房屋时,依据“地随房走”原则能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。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,受限制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、改建、扩建,待房屋状况不允许使用后,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保留使用;若不符合,多余宅基地要退还集体或随房屋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若在宅基地继承等方面遇到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:继承房屋后,要注意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、改建、扩建。日常做好房屋维护,延缓自然坍塌或丧失使用功能的时间,避免宅基地被集体收回。
(二)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: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布局合理,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,以依规保留使用。若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可考虑将多余宅基地退还集体,或者转让房屋时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,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,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宅基地归集体,不能继承,但地上房屋可继承。继承两处房屋,按“地随房走”获宅基地使用权。
2.非本集体成员继承房屋获宅基地使用权后,不能翻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。房屋坍塌或失去功能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
3.本集体成员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保留使用;不符合则退还多余宅基地,或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使用权给符合条件者。
(1)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,但其上房屋可继承。继承两处宅基地上的房屋,可依“地随房走”取得对应宅基地使用权。
(2)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,房屋不能翻建、改建、扩建。房屋自然坍塌或丧失功能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
(3)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及宅基地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保留使用;若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需退还多余宅基地,或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
提醒:不同身份继承宅基地房屋面临不同规定和限制,建议咨询以明确自身情况对应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不可继承,地上房屋能继承。继承两处宅基地上房屋可依“地随房走”取得宅基地使用权。
2.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获宅基地使用权后,房屋不得翻建、改建、扩建,房屋自然坍塌或丧失功能后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为避免损失,可在房屋有使用价值时合理利用。
3.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及宅基地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依规保留使用;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要将多余宅基地退还集体,或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按要求处理,避免产生纠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,地上房屋可继承;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获宅基地使用权后房屋不能翻建等,房屋自然坍塌或失功能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;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“一户一宅”情况不同有不同处理方式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,其所有权不能被继承,但地上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。当继承两处宅基地上的房屋时,依据“地随房走”原则能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。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,受限制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、改建、扩建,待房屋状况不允许使用后,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保留使用;若不符合,多余宅基地要退还集体或随房屋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若在宅基地继承等方面遇到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:继承房屋后,要注意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、改建、扩建。日常做好房屋维护,延缓自然坍塌或丧失使用功能的时间,避免宅基地被集体收回。
(二)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:若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房屋布局合理,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,以依规保留使用。若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可考虑将多余宅基地退还集体,或者转让房屋时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本集体成员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,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,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宅基地归集体,不能继承,但地上房屋可继承。继承两处房屋,按“地随房走”获宅基地使用权。
2.非本集体成员继承房屋获宅基地使用权后,不能翻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。房屋坍塌或失去功能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
3.本集体成员符合“一户一宅”且布局合理,经审批可保留使用;不符合则退还多余宅基地,或转让房屋时一并转让使用权给符合条件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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